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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根據金車教育基金會2007年的調查,台灣學生對於2008年3月政府將舉行的聯合國公投所涉及的台灣國際地位問題,幾乎是一無所知。這本書希望可以彌補這樣的知識落差。
2007年3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聯合國認為台灣各方面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除非潘秘書長的說法被推翻,否則禁止美國牛肉進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將確保台灣也停止輸入美國牛肉。美國國務院於是告知聯合國: 「潘秘書長的說法,並未獲得聯合國會員國的普遍支持,其中包括美國」。這是美國對台灣法律地位保持緘默三十多年來較為具體的一次意見表示。美國方面人士認為,這是臺灣再教育國際社會臺灣法律地位的時候。這本書希望提供這方面的教育。
從1976年在台大歷史研究所的碩士論文起長年有關臺灣國際經濟關係史的研究使作者瞭解:臺灣在1895年馬關條約的規定下,與中國大陸的貿易由清末的國內貿易轉為日本領台時期的國際貿易,在亞太地區經商的臺灣人在日本領台時期屬日本籍,一直到1952年中日和約的簽訂,國際才認定旅外臺灣人的國籍為中華民國籍,而這個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範圍是台澎金馬。加上國際法有關國家、條約的規範,作者確定從1952年起在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國家法律地位已定,而具有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資格與責任。因而作者不斷提出不藍不綠、又藍又綠,而希望可以整合藍綠的臺灣新定位,而成此書。
1952年已經確定的國家定位,至今臺灣本身,乃至國際社會卻一直感到混淆,臺灣本身人與人之間互貼藍綠標籤、互相猜忌、傾軋。這使作者想到在哈佛大學期間學到的西歐近古的獵巫與清朝乾隆年間的叫魂,在不明真相的背景下,社會大眾很容易遭到政治操弄。確立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範圍為台澎金馬的中日和約長年不為國人與國際社會所知,與台灣和秋海棠圖緊密相連的歷史想像建構有關,但這也與冷戰時期在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被反共陣營用以防堵共產勢力有所關連。社會大眾從這本書瞭解這些及其他更多更多的真相,可擺脫政治操弄。
本書作者透過其嚴謹的學術訓練,從歷史文獻研究法及大歷史的研究視角,重新釐清並詮釋台灣的主權地位,希望能讓身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民,能共同了解、認識台灣的歷史,進而不再受到政客意識型態的操弄,凝聚對國家的認同感,為大家尋找出一條真正屬於台灣自己應走的道路。
這是一部從解讀歷史文獻,客觀論述台灣法律地位的書。
台灣的法律地位是否已定?您可曾思考過這樣的命題?長期以來這個命題是否已嚴重消耗台灣的國力?台灣未來前途將何去何從?生長在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對這個問題應該有自己的答案!本書作者將一一為您解開困惑大家已久的這個問題,引領您真切瞭解台灣未來前途的正確走向。
作者簡介
林滿紅 (Man-houng Lin)
◆本籍:台中縣霧峰鄉人,1951年出生於彰化。
◆現職: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合聘教授。
◆曾任:早稻田大學亞太研究所、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客座教授。
◆學歷:霧峰國小,台中女中初、高中,台大學、碩士,師大博士,哈佛博士。
◆專攻:歷史學(台灣史、清史、東亞經濟史、政治經濟思想史)。
◆著作:《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台北:聯經出版社, 1997)、《台灣海峽兩岸經濟交流史》(日文版)(東京:(日本)交流協會,1997)、《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台北:麥田出版社,2002)、China Upside Down: Currency, Society, and Ideologies, 1808-1856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及其他中英日韓文論文約70篇,詳見.
◆編輯:《台灣所藏中華民國經濟檔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 State and Economy in Republican China, A Handbook for Scholar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與William Kirby等合編) 、 台北稻鄉出版社,「一八九五系列」。
目錄
作者簡介 2
自 序 7
一、世界史中的社會恐懼 ──從獵巫、叫魂,到台灣的「認同」危機 13
獵巫與叫魂 13
台灣認同危機背後的迷思 15
1.忽略identity的法律身份含意 15
2.欠缺近代國家主權的觀念 17
3.中日戰爭與台灣定位 30
以真相掃除社會恐懼 31
二、中華民國在台灣:五十年代台灣國際地位之回顧 33
《中日和約》與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3
台灣的主權歸屬 34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舊政府或新政府 34
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與憲法之間 35
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國家 36
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37
中國人的國家概念 38
國際關係史與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 39
三、台灣與聯合國關係之前瞻 41
是國家才能參與聯合國 41
國家要素的兩種理論 41
歷史上臺灣的主權隸屬關係 42
關係臺灣主權移轉的國際條約 43
何以不知道國家地位已定? 44
檢討2758號決議案返聯 45
兩岸關係的未來走向 46
東亞海域上的琉球與台灣 47
作為「萬國津梁」的琉球王國 47
台灣逐漸取代琉球 48
新舊東亞中心之間 49
五、有關臺灣定位的絮語片言 54
(一)中日和約 54
1. 訂八月五日為國定假日 54
爭議點之一:「只說放棄,而沒有明確的歸還對象」 54
爭議點之二:「一九七二年日本已聲明終止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的《中日和約》」 55
2. 春帆樓 中山堂 台北賓館 58
3. 冷戰帶給台灣的福與禍 61
《舊金山和約》與《中日和約》 61
中約與台澎領土轉移 61
政府、國家與結束戰爭的和平條約 62
代表權與國家主權 62
4. 國民黨早該學葉公超 65
被拖著在地化 65
全民福祉受損 66
5.反分裂法投票中的兩張棄權票 67
反分裂入法不合法理 67
棄權票開邦聯新希望 68
(二)國家符號 71
1. 國父還是比孫中山恰當 71
偶像崇拜毋須延續 71
走出傳統政治禁忌 72
2. 改名與不改名之間 76
「中華民國」不能改名 76
「國民政府」稱呼不妥 77
3. 放棄國號是放棄法權 79
台灣主權屬國民全體 79
決議文有損台灣尊嚴 80
4.重新為台灣定位 81
(1)以往國民黨沒教《中日和約》 81
(2)1945至1952年的中華民國在台灣 81
(3)條約(或國際法)與《憲法》 81
(4)1972年以後的《中日和約》 82
(5)制憲或修憲問題 82
(6)國號與國際組織 83
(7)人民或條約賦予的主權 83
(8)政黨、學者與國家定位 83
5. 中華民國不存在了嗎? 87
是外來而非殖民政府 87
坐失主權台灣損失大 88
6. 台灣國大戰中華民國 89
國際組織執行宣示論 89
先召開國家定位協商 90
(三)外交與聯合國 91
1.哥斯大黎加斷交之後 91
「有效統治」難說服 91
2. 不用正名制憲 93
整合分歧拓展國際貢獻 94
3. 開羅宣言不是一張廢紙 96
聯國未公平對待台澎金馬 96
返聯比入聯更能聚共識 97
4. 先確定地位 再談入聯 103
領土互不隸屬為前提 103
六、What Country Do You Want to Lead? 105
七、Future Possibilities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Taiwan and the UN 108
Only States Can Join the UN 108
Two Theories about the Essential Factors for a State 109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in History 110
Taiwan’s Status is Now Determined 113
Revisiting Resolution 2758 to Restore ROC to the UN 115
A Crucial Decision for 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 116
八、The Ryukyus and Taiwan in the East Asian Seas: A Longue Duree Perspective 117
The Ryukyu Kingdom as “Bridge to the Various Kingdoms” 119
Taiwan Gradually Eclipses the Ryukyus 121
Trading Centers of East Asia, Old and New 123
Taiwan’s Future 128
附錄:臺灣的所有權狀 132
序
自序
2007年11月29日臺灣的中央廣播電台根據金車教育基金會有關台灣學生世界觀的最近調查指出,台灣的學生不但70%不知道2012年奧林匹克將在倫敦舉行,對於2008年3月臺灣的政府將舉行的聯合國公投所牽涉的台灣國際地位問題,更幾乎是一無所知。 這是希望可以彌補這樣的知識落差而討論台灣國際地位問題的書。
2007年3月間,太平洋島國諾魯將台灣參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批准案函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秘書長於3月28日覆函諾魯代表,解釋他不能接受該案。他引用聯合國大會在1971年10月25日作成的2758號決議文解釋說,「在該決議文中,大會裁定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的代表。據此,聯合國認為台灣各方面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除非潘秘書長的宣稱被推翻,否則台灣將備受中國簽署的許多國際公約的束縛。譬如美國農業部就特別擔心禁止美國牛肉進口的中國將透過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確保台灣也停止輸入美國牛肉。美國國務院告知聯合國:「潘秘書長的說法,並未獲得聯合國會員國的普遍支持,其中包括美國」。這是美國對台灣法律地位保持緘默三十多年來較為具體的一次意見表示。美國方面人士認為,這是臺灣再教育國際社會臺灣的法律地位的時候。這是一本提供臺灣再教育國際社會臺灣法律地位的書。
我學的是歷史,而不是法律。因為在霧峰長大,對臺灣歷史有著濃厚興趣,以第一志願報考台大歷史系,就希望能研究臺灣歷史。對台灣研究感興趣的讀者,如果知道我的話,多半是因為我在1976年寫成的台大碩士論文「茶、糖、樟腦業與清末臺灣社會經濟變遷」。很多人會覺得訝異,為什麼寫社會經濟史的人會來談國家定位?
離開這本碩士論文,我在師大、在哈佛的博士論文寫的都是中國史的題目。在1990年我完成哈佛的歷史學博士學位時,我心裡想的是:將哈佛博士論文如指導教授所推薦地在哈佛出版固然重要,但以嚴謹的學術角度解開臺灣定位的迷,是更重要的事,因為對於1971年臺灣退出聯合國時還是台大歷史系學生的我,到國外期間,看到自己的人為統獨問題不斷自己打自己,一直覺得是不可接受的事。
我在日文資料不熟的背景下,不斷展開需要前往各國海底撈針蒐集資料的日本統治時期臺灣商人的海外商貿活動研究來試圖解開這個謎。這是因為茶、糖、樟腦是清末臺灣的三大出口品,與臺灣的國際經濟關係史有關,我當時已依稀覺察到:在1895年以前的兩岸貿易是國內貿易,之後到1945年則為國際貿易,這些經貿現象透露臺灣人民的國家隸屬關係,隨著1895年《馬關條約》的簽訂改變了。
在日本統治時期臺灣商人的海外商貿活動研究展開的過程中,對臺灣商人到中華民國要拿日本護照、船隻要掛日本旗,到日本不用簽證,只須買張船票即可直接前往等等現象,一開始還是會感到非常驚訝,到後來慢慢瞭解自己為什麼會覺得奇怪,其中的所謂「知識的考古」(archeology of knowledge)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歷史事實的認知,一個是本身所受歷史教育的反思。
我於1995年首度在報紙上寫與臺灣定位有關的文章,是在《聯合報》發表「李登輝在二十二歲以前是日本國民」這樣的認知。當時的社會──包括我本身所屬的歷史學界,起了很大的反彈。到2001年整個研究拉到日本結束統治臺灣之後,看到國史館所藏外交部檔案呈顯著:一些原本拿著日本護照而留在海外的臺灣商人,在國籍上一直被其他國家認為要等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簽訂和約才能確定,他們不能直接由戰敗國的日本國民轉為戰勝國的中華民國國民。這個和約正是1952年在台北賓館簽的《中日和約》。經過十一年的探索之後,社會中慢慢有一些人瞭解,我在試圖指出:日本統治台灣事實上在為中華民國統治台灣奠定基礎。2002年出版的《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一書目的在寫出這樣的研究心得。
相對一般歷史研究的書,《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能在2002年底出書之後賣完兩千多本,我一直心存感激。但由一連串台灣定位爭議造成臺灣內耗之深,也可見《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引起的社會共鳴不多。大抵而言,《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以《中日和約》論述在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的法律定位與藍綠陣營的論者有以下看法分歧:
藍營色彩較濃的論者,常以認為領土仍及於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憲法》為依據,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領土重疊的假象,而傾向將臺灣定位問題認為是爭議太大而須暫時擱置。就國家的四大要素:政府、人民、主權、領土而言,我認為這些論者是將國家與政府視而為一,我則視政府為國家這個大集合?的小集合,與臺灣的法律地位發生關係的是:由中國大陸遷台的中華民國政府,而不是中國大陸的領土、人民與主權。後者除了金門、馬祖之外,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除了仍保有金馬之外,另在《中日和約》中由日本手中繼承了台、澎的領土、人民與主權。前述學者認為,這樣一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2年起互不隸屬的事實,會與憲法相違,但是基於事實與法理所為領土主權移轉的國際條約規定,在法律上的效力自優於宣示政策的憲法規定。
相對地,就綠營色彩較濃的論者而言,他們雖然喜歡引用《馬關條約》,但誤以為如果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於《中日和約》中由日本接收臺灣主權的事實,臺灣則需由國民黨統治,所以常堅持《中日和約》的無效性。事實上中華民國現有體制是透過選舉產生執政黨,已非一個政黨可以專政。綠營又強調國際只承認一個中國,如果還用領土範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疊的中華民國國號,則會被包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但如果回到《中日和約》具體指出簽約主體的中華民國領土不包括中國大陸,在國際溝通上則有國際條約可以依據。相對地,綠營用臺灣法律地位未定論、民族自決論、有效統治論及人民主權論來說明臺灣主權,並不能根據國際法向國際社會說明自己是一個國家,也就進不了以國家為基礎的國際組織,亦無從爭取更多的外交承認。
作為一個也致力於意識型態研究的學者,我是知道要紓解意識型態造成的問題相當費時費力。雖然自己的力量棉薄,我還是進行了更多的研究,尤其是相關國際法的探討,也更加督促自己善用在哈佛所學的訓練:充分利用歷史背景及其他社會科學解讀歷史文獻,來解讀與臺灣定位有關的國際條約,也透過意識型態分析瞭解不同論述的深層背景,再由社會相關爭議切入,而發表了這本書所收的更多文章。整本書在這些立論基礎上,也提出以下訴求:1. 因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澎金馬之簡稱),「台灣國」與「中華民國」的內戰不可開打;2. 請訂定8月5日《中日和約》生效之日為國定假日;3. 彰顯台北賓館在台灣法律地位上的意義;4. 以中華民國名義返聯。
相對於《晚近史學與兩岸思維》一書著重討論臺灣的文化屬性與主權歸屬關係變化的歷史根源,以及過去五十多年來臺灣的史學發展難以讓社會瞭解臺灣歷史定位的原因,本書更聚焦於台灣主權歸屬關係的歷史變遷與國際法的交叉思考。本書與其他有關臺灣定位的立論也進行更多的對照,更明確指出在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的國家身份及其返回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的法理基礎。這本書也將臺灣的歷史命運與琉球做一比較,希望提供臺灣若干警惕。對很多人來講,討論臺灣定位問題是社會禁忌,也是社會恐懼,這本書拿西歐近古時期的「獵巫」及清乾隆時期的「叫魂」的歷史經驗指出,在諸多社會迷思中指出真相乃是破解社會禁忌或社會恐懼的重要憑藉。
本書所收中文各篇主要在《歷史月刊》、《蘋果日報》、《自由時報》或《中央研究院週報》發表過。所收英文各篇則曾發表於Taipei Times、Japan Focus、Academia Sinica E-news 等刊物。英文部分都有可以互相對應的中文文章,基於臺灣定位問題,絕非只是國內問題,而亦為國際問題,英文部分除供國際人士參用之外,也供國內人士在進行國際溝通時引用。因為書中各文都是發表於報紙或雜誌的文章,也就比學術論文更方便社會大眾閱讀。
由這些文章,也可看出我對若干問題,如修憲問題,返聯問題,說法前後略有更易,但我沒有去更動文章中的原來論點。對於《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我一度認為簡稱《華日和約》也是好的,但本書還是依一般習慣,簡稱《中日和約》。使用《馬關條約》一詞,我看網路上也有不同意見,於此還是依照中文世界的一般習慣。書中各文因均曾經過報社或雜誌社編輯潤飾,編整成書過程文字改動甚少,內容如有與史實不符之處,則予以更正。所收文章,如涉及與他方之論辯,他方立論,一併納入。因為《中日和約》的重要,特將託請沈懷玉小姐協助由外交部拍攝的該約中、日、英文原本附錄於全書之末。與書中論點相關的場景或供仔細閱讀的文獻,也附圖加以說明。
全書在整編過程中,朱志謀、謝慶盈等先生、翁詩怡、黃繡春等小姐曾給予協助,臺灣法律界耆老前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王廷懋委員亦提供參考意見,謹此誌謝。趙樹岡先生以其多年編輯經驗給予本書的編輯意見,極其珍貴。也感謝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的身份,讓我能夠進行這樣一份超越黨派而希望可以整合黨派的工作。這些努力,期盼在社會的進一步指導之下,能讓臺灣的內部更加團結,也更能以理性的思維走向國際社會。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607764
- 規格:平裝 / 212頁 / 16k菊 / 14.8 x 21 x 1.0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語文:中英對照
- 本書分類:> >
文|淘媽 寶媽曉麗,在孩子出生後4個月就出去上班了,孩子由婆婆照顧。其實在生孩子前,曉麗和婆婆的關係挺好,但是現在孩子快2歲了,婆媳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最主要的還是在育兒觀念上的差異,曉麗堅持科學育兒;婆婆卻堅持傳統的育兒觀。所以關於給孩子穿紙尿褲、吃鹽、上早教等問題,婆媳一直爭論不休。就在前天,曉麗在上班期間回家取優盤。一進門就看到孩子看著電視吃著零食,婆婆則在沙發上玩手機。曉麗二話沒說,抱起孩子就去了娘家。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都在上演著婆媳之間無聲的「戰爭」。都說「隔輩親」,老一輩人看孩子,基本上都是完全順著孩子來,無限的寵溺。而且老人會覺得年輕的爸媽沒有經驗,於是就按照自己的那一套來,所以經常發生衝突。其實婆媳在育兒觀念上的衝突,明星家庭也存在。港媒曾爆料:胡杏兒和婆婆因為育兒觀念的衝突,關係失和。如果婆媳一直這樣相處下去,最終都不利於家庭的和諧。那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破解婆媳之間的這種矛盾呢?淘媽總結了這些方法,可以一試。 ... 1.確定以誰為主導 在教育孩子這個問題上,最怕出現的就是一家人兩邊站,意見不統一。這樣寶爸夾在中間是很難做的,而且孩子也可能誰的話都不聽,最終教育失敗。對於大多數的家庭來講,老人的育兒觀念都相對落後一些,所以還是建議以孩子父母為主導。當然,也不排除老人的育兒觀念更先進一點的,那就以老人為主。像淘媽鄰居家的阿姨,在育兒方面就比兒媳要科學。兒媳在孩子5個月的時候就經常讓孩子坐學步車,婆婆說這樣對孩子不好,還買了些學坐的「小沙發」來代替學步車。其實想要避免孩子出生後婆媳矛盾升級,最好在產前就商量好這些事,之後按照商量好的執行就可以了。 ... 2.多學習科學的育兒知識 很多媽媽不認可老人的帶娃方法,可是當老人說出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麼之後,媽媽就開始動搖了。這其實還是因為媽媽沒有完全掌握科學的育兒知識,自己的立場就不是很堅定。如果家裡確定是以媽媽的觀念為主導的話,那就要多學習科學的育兒知識。這樣你自己也有信心能帶好孩子,當和老人產生觀念差異的時候,也能有理有據的說服老人,讓老人覺得,你的方法是靠譜的,能帶好孩子。 ... 3.老公要做好兩邊工作 婆媳關係的好壞,和老公有著很大的關係。首先,老公要是一個「拎得清」的人,同時又有足夠的話語權。這樣在婆媳產生矛盾的時候,老公就能站對「隊」,起到「調節劑」,而不是「攪屎棍」的作用。一般來講,在有了矛盾之後,應該由老公多去和婆婆溝通。淘媽知道的一位媽媽,老公是典型的「媽寶男」,什麼都聽媽媽的,任何時候都站在媽媽那邊。這位媽媽在生了孩子後,婆婆就開始讓兒子和兒媳分房睡,這位老公照做。她有了大寶之後,兩次懷孕,婆婆不讓要,她就做了兩次人流,老公從始至終都沒有說過一句留下的話,最終兩人離婚了。老公要多體諒媳婦,同時和媽媽心平氣和的溝通,才能緩和婆媳之間的關係,家庭關係更和諧。 ... 4.相互理解 我們都知道,年輕人帶孩子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更何況是上了年歲的老人。如果是婆婆幫忙帶孩子,媽媽們也要多理解、體諒老人。在下班之後,就要多幫老人分擔一些家務,最好不要讓老人又帶孩子又做家務。老人的付出長期得不到認可,難免會有怨氣,這樣就很容易產生矛盾。平時和婆婆溝通育兒的時候,也要心平氣和,不要動不動就發脾氣、甩臉子。 ... 淘媽說:婆媳之間產生矛盾是難免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減少矛盾的發生率,以及發生矛盾後如何正確處理。如果雙方都能相互理解,將心比心,相信婆媳也會相處的很好。這樣家庭氛圍和諧了,也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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